国际贸易领域
海事海商领域
航空领域
保险领域
知识产权领域
金融领域
不动产领域
公司咨询领域
 
 

2008年11月18日,上海海事法院就上海腾富船务有限公司诉汉洋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货损纠纷一案做出民事调解。该案诉讼标的为人民币十二万余元,最终和解金额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本所张新华律师作为被告汉洋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案件的准备工作中积极调查取证,在审理过程中从原告的主体资格,货损证据缺陷,以及损害赔偿限额等角度进行抗辩,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最终取得了主动,促成了本案以和解结案,有力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2008年11月14日,本所在仕格维丽致大酒店47楼会议厅为本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长期客户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实务运用”的免费讲座。本所周永琪律师及来自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郭立涛仲裁员就《劳动合同法》中的热点问题向参会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指导,使各单位对《劳动合同法》有更深入地认识,更好地去应对实际操作中的种种情况,从而消除可能面临的劳动争议隐患。来自客户单位的40多名人员参加来本次讲座,并对本次讲座给予高度的评价。

 

2008年11月12日至13日,陆礼征律师和周昊律师助理应邀赴北京参加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及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航空租赁高峰会议2008”。会上,来自航空领域的政府部门、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各位领导、律师、企业家和教授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交流。与会者表示,航空租赁在国内才刚刚起步,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国外竞争相对萎缩,国内众多优惠政策出台,对国内新兴的航空租赁行业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本所作为从事航空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通过此次学习和培训加深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现状,熟悉金融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规则与技巧,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并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企业扩大国内市场,拓展国外市场。

 

2008年11月8日至9日,金玉来律师和王颂平律师应邀赴武汉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0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年会暨海商法专题研讨会”。会上,来自海商法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各位律师、企业家和教授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交流,王颂平律师代表本所发表了题为“出口船舶建造中的担保问题”的演讲。应主办方邀请,金玉来律师为本次研讨会致闭幕词。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8年9月26日至27日,金玉来律师应邀赴北京参加由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中国海事律师所高级管理研讨会”。会上,金玉来律师介绍本所的管理情况和律所文化,并对有关律所管理问题、中国海事律师队伍存在问题和发展空间、建立中国海事律师最低收费标准和防止恶性竞争等保护中国海事律师的相关措施等议题发表意见并积极建议。本次研讨会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8年9月25日至28日, 金玉来律师和王颂平律师在清华大学参加清华大学私募股权高峰会。金律师表示,私募股权基金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作为从事金融贸易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时俱进,贴近客户和市场的需求,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变迁和现状,发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熟悉国际融资的规则与技巧,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客户如何迈出私募股权融资的第一步等提供操作指南和专业的法律意见。

 

2008918下午,应浦东商会的邀请,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为沪上多家进出口贸易企业举办了一堂名为“外贸运输与结汇之风险”的讲座。从海运单证到空运提单,从相关法律关系的比较到典型案例的剖析,金律师向在座的各企业代表耐心地讲述了如何识别和防范外贸业务当中常见法律风险。金律师别开生面的讲授风格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深深地吸引了在座人员,大家纷纷表示,本次主题讲座不但提高了自己的防风险意识,也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可谓受益匪浅。

 

200882529日,本所响应浦东新区司法局党委的号召,进一步做好本所的党建工作,推荐陆慧

同志参加浦东新区司法局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为期五天的培训中,陆慧同志认真听讲、

做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课后仔细回顾思考所学的知识,认真考虑如何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现实中去,

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陆慧同志表示,作为一名刚刚离开校园的应届毕业生,这次的培训机会十分难得,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不断进行自我提高和完善,力争能够早日

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086月,上海海事法院就艾米可资源有限公司诉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纠纷一案一审做出判决,驳回原告提出的各项诉讼请求。本案审理历时一年之久,诉讼标的高达四十几万美

金,争议焦点是投保人投保时是否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标的物特殊属性的问题。本所金玉来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

人,积极调查取证,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各个争议焦点做出精辟的辩论,使我方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充分地维

护,并维护了投保人投保时最大诚信的告知义务的基本原则。

 

20086月,本所接受VTB银行(Singapore branch of VTB Bank)的委托,就其向某客户的结构融资交易出具

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意见。由于客户提供的文本材料及往来邮件等均为英文材料,且合同适用于外国法律,为

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本所金玉来律师、王颂平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在认真审阅、研究了大量的文件后,

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观点、提出建议,并以英文出具法律意见。VTB银行对本所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

和本所律师严谨、负责、高效的工作态度表示十分的满意,并希望今后能加强彼此的业务合作往来。

 

2008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许军杰诉阿联酋航空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本所关于航空公司在旅客身体条件不适宜飞行时,有权拒绝旅客继续飞行的主张,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此案历经二审,由本所金玉来律师、王颂平律师全程代理阿联酋航空公司处理有关事宜,最终获得圆满解决。本案也为其他航空公司类似事件提供了一个指引。

 

20085月,本所接受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委托,代为审阅法国空客向其提供的《空客飞机的购机合同》。在金玉来主任律师的带领下,本所的饶毅律师、王颂平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等等其他几位国航指定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反复研读推敲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展开细致讨论,对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及对国航不利之处逐一进行批注,并提出建议。本所律师如此认真、细致、负责、敬业的工作态度受到国航极大的认可,并对本所律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给予充分肯定。

 

20085月,本所接受新加坡华侨银行(OCBC)的委托,就其某银行融资事宜出具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意见。

于客户提供的文本材料及往来邮件等均为英文材料,且合同适用于外国法律,为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所

律师在认真审阅、研究了大量的文件之后,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观点、提出建议,并以英文出具法律意

见。本所金玉来律师、王颂平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为客户今后的业务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所律师尽

职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客户的赞誉。

 

2008年5月6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丘比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员工做了名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的专题讲座。讲座上,金律师针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实务操作中所碰到的问题,凭借20多年的从业经验,对国际货运代理业实务操作中可能碰到的风险及对策进行了重点阐述。金律师的演讲深入浅出,并伴以大量真实的案例,内容丰富,与会学员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并将尽量根据金律师讲课内容规范实践中的操作。该种活动是我所为更好满足客户需求,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关系的一个长期惯例,深受客户欢迎。

 

20084月,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委托,成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指定金玉来律师、饶毅律师、单少芳律师、王颂平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为国航提供法律文件起草、合同审阅、法律意见咨询等等各项法律服务。此次合作对双方今后的发展都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2008年4月25日至27日,本所全体人员在金玉来主任律师的带领下,一同飞往美丽的武夷山国家旅游风景区观光游览。在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只有一座座连绵的山脉、一片片葱郁的茶林和那一条条如织流淌的溪涧。从天游峰到水帘洞、从攀山越岭到乘筏漂流,短短两天多的时间里,大家如至世外桃源,深深地陶醉于这如画般的美景中,让大家的身心得到彻底地放松。本次活动中,各位同事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再次体现了良好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员工之间的凝聚力。

 

20084月,本所接受新加坡渣打银行(SCB)的委托,就其客户的造船合同出具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意见。由

于客户提供的文本材料及往来邮件等均为英文材料,且合同适用于外国法律,为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本所

律师在认真审阅、研究了大量的文件之后,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观点、提出建议,并以英文出具法律意

见。本所金玉来律师、王颂平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为SCB今后的业务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SCB对本所律

师提供如此高质量、高效率法律服务表示极大的赞赏,并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彼此的合作。

 

2008年4月10日,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应邀出席了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与会人员还有数十位来自国内物流、贸易等商业领域知名公司的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决议,任命金玉来律师为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法律、仲裁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会后,金玉来律师与到场的多家公司代表、外国使领馆代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友好交流,共同探讨当前经济活动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2008年4月1日,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应邀前往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上海办事处,出席该国著名自由港Port of Trieste(的里雅斯特港)的介绍会。与会期间,金玉来律师与在场的的里雅斯特港务局官员、以及上海航运界数十家知名企业代表进行了亲切交流,并共同探讨了今后相互合作的方向。


 


2008325,日本东京岡部山口相澤户塚法律事务所律师-左合煇行先生,对本所进行友好访问。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亲自接待并进行了友好会谈。左合律师在参观了本所所址并接触了当日在所的律师及律师助理后连连称赞本所外观精致整齐,人员素质优秀,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2008322,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玉来律师,受上海华利律师事务所委托及上海交通大学的盛情邀请,专程前往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法学院,为学子们讲授《如何做好保险的追偿诉讼》。讲座上,金律师贯穿理论于实践,凭借21年的从业经验,透彻的讲解了主题,加以时时的小幽默,深深吸引住了全场学生。现场气氛非常活跃,甚至在最后自由提问的阶段出现了久久无法结束的场面。课后,学生们表达了对这种讲座的兴趣,并希望金律师能再次前去演讲。

 


 

2008315,中国消费者保护日之际,受中国消费者报社的邀请,本所的金玉来律师和王颂平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参加了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 “我在听----企业3·15视频热线”活动,该活动于315月至31日在《中国消费网》互动视频版块举行。在奥运年举办这次活动,对于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创造和谐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3月13日,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热情接待了来自意大利著名海商海事律师事务所"Studio Legal Zunarellie Associati"的首席代表Viviana Uccheddu 女士,金玉来主任与其进行了深切会谈。此次会晤的主要目的是邀请本所作为协办单位参加即将在上海举办的意大利四大海港推介会,届时意大利将会派出一支由四名交通部部长领队的代表团。双方对合作前景都表示了高度的认同。

2008年3月8日9:30,第八届律协换届选举浦东新区选区第27选区选举会议在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召开,浦东新区司法局公律处应健先生协同科汇律师事务所、世基律师事务所候选人共同参加了会议。会议选出本所主任律师金玉来,世基律师胡海云为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会议顺利进行,圆满结束。

2008年1月,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在SKYWAYLANDS大酒店,举行了年夜饭聚餐。聚会上,所有律所成员齐聚一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气氛融洽,充分体现了本所一贯的团队精神,为在新一年里再创辉煌确定目标和信心!

2008年1月7日晚在上海锦江饭店小礼堂召开“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海事法律服务建设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成立五周年庆典”,来自中国贸促会、国务院法制办、交通部海事局、农业部渔业指挥中心、上海市人大、政府、司法部门的领导和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航运、贸易、法律界的新老朋友近二百人聚集一堂,共商促进上海海事仲裁工作。
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作为律师仲裁员代表也为此次庆典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词,并同时呼吁经贸航运界的朋友支持仲裁,关注仲裁,为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化航运中心创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主题会结束后宾主频频举杯共庆海仲上海分会成立五周年,愿携手共创中国海事仲裁事业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2007年年底,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应邀参加了在巴城举行的浦东司法局2007律师协会年底总结会。此会聚集了上海各地优秀律师及法律事务工作者。此次会议总结了2007年法律工作成果,展望新一年新工作,新思路,新发展。会上大家问候老朋友,认识新朋友,气氛十分融洽,体现了上海法律工作者友好团结的大家庭氛围。

2007年12月6日,澳大利亚Blake Dawson Waldron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MR Justin Shmith,莅临访问了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金律师及本所全体工作人员热情接待。通过这次深切友好的访问,双方对未来的合作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

 


 

2007年11月2日-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赴宁波参加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中国律师2007年海事业务研讨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年会”,并作为主持人参与了相关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就我国的航运立法、提单和租约、船舶物权、海商海事案件的仲裁和执行、海上保险、碰撞/油污/责任限制等话题以及当前海商海事法律领域内存在的立法问题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热烈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7年11月,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浦东司法局号召的“2007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合计捐款金额5,800元。从金玉来主任、总监到律师、助理,不分工作岗位的不同、不计能力大小的区别,纷纷送出自己的一份心意。众人拾柴火焰高,为需要帮助的人伸出一双援助之手,为维护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2007年9月25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在浦东名人苑会议厅,做了名为《国际贸易陷阱、诈骗与对策》的专题讲座。讲座上,金律师针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特点,凭借20多年的从业经验,对贸易运输单证的风险及对策进行了重点阐述。金律师的演讲深入浅出,并伴以大量真实的案例,内容丰富。会后,许多与会者表示受益匪浅,茅塞顿开,希望与本所建立联系。本次讲座获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

 

2007918,本所应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邀请,由金玉来主任律师领衔,金丽贞总监,饶毅律师,叶枫律师,王松平律师,李煜琰律师,陆礼征律师助理,郑平凡律师助理等陪同参加了“浦东新区外经贸企业服务周”。本所面向300余家中小贸易进出口公司,大量和广泛的提供全面及专业的法律咨询,反响热烈。许多企业与会者纷纷表示,这样简单、实用、有效、专业的法律援助是广大中小企业非常需要的。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7828,本所饶毅律师应上海先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邀请,就将于200811起正式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与分析。该法的出台,加大了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力度,增强了对企业的约束。本所律师在研读这部新法律之后,总结了企业应重点注意和规范的地方。企业领导对于这样及时的法律培训表示非常满意,对于培训中为企业提供的法律帮助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并希望这样的法律培训、讲座能够一直搞下去。

2007年6月17日至29日,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随同上海浦东贸易促进会一行赴法国和突尼斯进行商务考察和访问。在巴黎,代表团访问了Datagora-L' Aeronef (戴高乐机场国际信息会议中心 ),并听取了中心负责人David对法国巴黎及周边的赛纳马恩省经济发展以及投资环境的介绍。在里昂,代表团会见了罗纳-阿尔卑斯大区领导,参加了其主持的餐前酒会,并参观了大区议会,其后代表团又参加了里昂投资说明会。离开法国后,代表团前往突尼斯拜访了突尼斯商会。本次考察增强了事务所在法国及突尼斯商界的影响,为事务所业务扩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7年4月25日至30日,与本所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德国Urwantschky Dangel Borst & Partner Anwaltskanzlei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Peter Urwantschky律师及其同事Rainer Amann律师、Malte C.Gunther律师,应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的邀请前来本所进行交流访问。此次德国律师代表团的访问是继去年七月金玉来律师对德国事务所访问的一次回访,主要是为了两个事务所在外资引进高速发展的今日,如何从容应对并把握住这一历史机遇,跟进时代的脉搏,努力扩展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这一主题进行。宾主双方进行了热烈而友好的交流。4月26日下午,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在三位德国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德国驻上海总商会进行访问洽谈。4月27日,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在浦东正大广场宴请了德国律师一行,并陪同其畅游黄浦江,一览上海绚丽的夜景。4月28日及29日,金玉来主任律师陪同外宾赴杭州及周边城市游览。

2007年4月24日,本所向卢湾区打浦街道辖区内的困难家庭捐赠了五台电脑。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行政主管金丽贞女士及伍健鸿律师助理受邀参加了捐赠仪式。此次活动,是本所积极响应新区司法局号召,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社区所举办的一次活动。打浦街道工会主席在仪式上高度评价了本所近年来一系列的助穷帮困的事例,并代表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向本所表示衷心的感谢。上述活动结束后,街道负责同志带领本所一行人员参观了街道活动中心,并就双方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进行了探讨。



 

2007年4月23日,英国其礼律师行高级合伙人Tony Thomas律师应本所主任金玉来律师的邀请,前来本所进行交流访问。金律师向客人介绍了本所的特长领域,Tony Thomas律师也就其关心的问题与金律师进行了友好、热烈的交谈。双方一致确认,在未来进一步加强两个事务所在各自专长领域的合作交流。

2007年4月21日至22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法委员会理事的身份赴北京参加了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十七届年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罗干希望通过本次年会,进一步增进亚太地区律师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扩大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本地区的繁荣与和谐作出积极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司法部长吴爱英、北京市市长王岐山等出席了今天的开幕式。环太律协主席费斯西蒙先生和来自环太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讲话中对来自各国和地区的律师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感谢。本次会议为期三天,与会代表以“律师在促进亚太地区和谐发展中的作用”为主题,就公司上市、银行、金融、证券、电力、国际建设等律师法律服务业务展开研讨。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于一九九一年在日本东京成立,现拥有来自六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二千余名会员。该协会致力于整个环太地区的律师业发展,为律师提供一个联系和交流的平台。

2007年4月16日,本所云新中律师作为中海物流华东地区的法律顾问,举办了2007年中海物流首期法律知识讲座。讲座旨在认真吸取以往商务纠纷案件中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强化中海物流干部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中海物流所属华东物流、上海仓储、苏州储运、华浦陆运的主要干部以及中海物流总部部分相关干部参加了讲座培训。这期讲座主要针对合同条款的订立,从合同的主要条款,到合同的风险防范,违约赔偿,结合中海物流华东地区近期业务中发生的商务纠纷,以及日常的主营业务合同条款,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合同谈判、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中海物流公司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广泛地提高系统内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2007年3月29日,本所行政主管金丽贞女士赴浦东新区司法局参加2006年度浦东新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颁奖典礼。本所有幸连续三年被新区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的称号。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同志在会上做了发言。

2007年3月12日~22日,美国密歇根州立检察院资深检察官,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韦德·托马斯先生应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的邀请前来本所指导访问。本次访问是继1991年托马斯先生应中国司法部邀请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英语及美国司法制度后第二次访问中国。在为期10天的访问中,托马斯先生安排了若干次的专题讲座,就美国司法制度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向本所律师做了介绍。同时,托马斯先生还抽空辅导了本所人员的法律英语。托马斯先生先后游览了上海、杭州及无锡的各处景点,本次交流访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7年3月16日,《Asia Legal Business》(ALB)杂志2006年度亚洲最佳海事、保险律师事务所揭晓,本所连续三年成为上榜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7年2月9日至2月10日,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赴江苏省昆山市威尼斯假日酒店举办2006年事务所年会僭2007年春节联欢会。本所支部书记叶枫律师主持了整个活动,金玉来主任律师为活动致辞。会上,本所王颂平律师助理获得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2006年度最佳员工称号。会后,事务所举行了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在2月10日上午的趣味体育竞赛活动中,金玉来律师和张新华律师分获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的冠军。下午,事务所一行人员参观游览了江苏省昆山市的千灯古镇。

2007年1月24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参加了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的拓展海事司法服务、优化海事诉讼环境的座谈会。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及来自上海海事法院各业务庭的法官和海事、海商专业律师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庭季刚法官、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庭庭长陈永康法官分别介绍了海事法院收案范围和海事诉讼指南的情况。参会的律师也针对自身在海事海商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困惑与法官进行了交流,并对海事法院在审判操作细节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会议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顺利结束。

“中国律师2006年海事业务研讨会暨年会”于10月28日至29日在温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60多名律师以及来自各地海事法院的法官、远洋运输公司的代表、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参加了会议。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作为全国律协海商事专业委员会执委列席了会议。本所叶枫律师也参加了会议。 由全国律协海商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此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南》和《海事诉讼证据的特别规定(建议稿)》(草案)。在27日晚间召开的全国律协海商事委员会年会上讨论了《海商海商专业委员会活动细则》。会议期间,本所律师与与会嘉宾进行了热烈友好的交流,增进了本所与嘉宾之间的友谊。

2006年10月12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赴四川成都参加了2006年中国海协内河航运法规委员会与长江海商法学会的年会。与会代表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会议期间,金玉来律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及湖北省分公司的与会代表就相关案件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6年9月17日至2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李萍法律顾问赴德国进行商务访问。在本次访问过程中,我所与德国Urwantschky Dangel Borst & Partner Anwaltskanzlei达成了合作协议,以期促进各自在对方领土上的业务发展。同时,金玉来主任律师与李萍顾问也受到了IHK ULM工商联合会Peter Kulitz与Karl Schick的热烈欢迎,双方并就各自关心问题进行了交流。本次商务访问被当地多家报纸,包括ULM UND NEU-ULM,报道。这加强了我所与Urwantschky Dangel Borst & Partner Anwaltskanzlei的合作,增进了我所在德国的影响,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6年8月10日至15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李福泉顾问赴韩国首尔进行商务访问,期间相继拜访了HANJIN SHIPPING,ASIANA AIRLINES,BAE, KIM & LEE,LEE & KO,YOON YANG KIM SHIN & YU,Korean P & I 等,并同有关人员就业务合作及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次访问加强了事务所与韩国众多知名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和联系,扩大了事务所的知名度,为事务所今后在韩国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8月4日至6日,为增强事务所凝聚力及培养事务所企业文化,本所组织全体员工赴安徽黄山及其临近地区旅游。本次活动增进了事务所员工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事务所员工的向心力,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6年7月17日,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来本所交流访问。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我所资深顾问英国保险仲裁协会仲裁员李福泉先生代表事务所,接待了Vivian Ang 等律师一行。金律师向客人介绍了本所的特长领域,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也就其关心的问题与金律师进行了友好、热烈的交谈。双方一致确认,在未来进一步加强两个事务所在各自专长领域的合作交流。

2006年5月30日至6月1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饶毅律师接受江苏省多家保险公司的邀请,赴江阴、无锡、苏州、南京等地进行商务访问。本所律师先后拜访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江阴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等,进一步增进了本所与上述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2006年5月24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管理处程乐处长的邀请,赴浙江省建德市,就国际贸易中海运风险防范问题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收到建德市众多进出口公司学员们的热烈欢迎。建德市将近80家外贸单位的从业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建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徐拥军副局长及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接待了本所与会人员一行。本次活动在友好、热烈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前述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本律师事务所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6年4月24日,新加坡顶尖律师事务所JUST LAW LLC高级律师Ramesh Appoo及其同伴访问了本所。本所金玉來主任律师代表事务所,接待了Ramesh Appoo先生一行。JUST LAW LLC长期与本所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Ramesh Appoo先生与金玉來律师回顾了两家事务所多年的合作经历,双方一致确认,在未来进一步加强两个事务所在各自专长领域的合作交流。会后,金玉來律师作为东道主,带领客人参观了上海,并设宴款待了Ramesh Appoo先生一行。

2006年4月24日,土耳其GRUP OFIS专利权事务所Burcin Basoglu Arslan女士来本所交流访问。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代表事务所,接待了Burcin Basoglu Arslan女士一行。金律师向客人介绍了本所的特长领域,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Burcin Basoglu Arslan女士就其关心的问题与金律师进行了友好、热烈的交谈。

2006年4月21日,美国佛蒙特州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柯瑞智(Christopher G. Barbieri)携夫人Laurel Barbieri赴本所参观交流。本所全体律师对柯瑞智及其夫人的来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在将近2个小时的交流过程中,本所律师与柯氏夫妇就双方关心的话题进行了热烈而友好的交流。Laurel Barbieri女士作为美国高校英语专业资深教师对本所律师的英语口语进行了指导。会后,金玉来主任律师宴请了柯氏夫妇。

2006年4月10日,美国顶尖律师事务所Gates and Partners高级合伙人Paul Freeman赴本所交流参观。本所金玉來主任律师、叶枫律师、饶毅律师接待了Paul Freeman先生一行。本所律师同Paul Freeman先生就中国法律发展、事务所合作交流等事项进行了广泛、友好地交流。双方一致确认,在未来进一步加强两个事务所在各自专长领域的合作交流。

2006年2月16日至2月19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赴北京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的专题讨论会, 并且在会上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就如何加强海商领域审判监督,提高海商海商案件审判质量问题交换了意见。金律师就举证质证、审判监督等各方面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众多有创见性的意见,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及其他与会人员的重视。本次研讨会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6年2月12日至2月14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李福泉顾问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邀请,赴香港参加了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主办的“2006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法律研讨会”, 并且分别在会上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的演讲《中国民用航空业的最新发展》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会后金玉来主任律师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种种问题。本次研讨会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本事务所也通过该会进一步扩大了在国际航空运输业界的影响。

2006年2月11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邀请,赴公司总部为各分公司经理就合同法及国际货运代理风险防范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的演讲受到公司员工的热烈欢迎,并延长近一个小时回答学员们提出的种种问题。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6年1月9日-11日,本所王颂平律师助理赴广州参加了由商务部外贸事务发展局组织的最新关税和保税区管理政策与实务研讨会。期间,王颂平律师助理就最新的关税和保税区管理政策及其在实务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2006年1月1日,去年本所通过媒体《东方大律师》栏目,累积接受社会无偿法律咨询超过400次,咨询的形式包括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以及上门咨询等,平均每天1次以上。

2005年12月11日-12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与王颂平律师助理赴北京参加了由商务部外贸事务发展局组织的最新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研讨会。与会期间,金玉来律师同授课官员(研究人员)及与会人员就最新外汇管理政策及其在实务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金玉来律师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反响。

2005年11月10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受加拿大安大略省省长邀请赴加拿大驻上海领事馆参加酒会。会上金玉来律师与会嘉宾就中加合作及外商投资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2005年11月5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邀请,赴公司总部就合同法及国际货运代理风险防范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的演讲受到公司员工的热烈欢迎,并延长近一个小时回答学员们提出的种种问题。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5年11月4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上海浦东分公司邀请,就外贸交易风险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收到学员们的欢迎。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5年10月21-22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参加上海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会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讨论和听取委员对于今年和明年研究会活动的建议和想法。会上,金玉来律师被增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委员会副主任。

2005年10月1日-7日本所金玉来律师受新加坡仲裁协会和新加坡工商协会的邀请赴新加坡与协会成员举行了会谈。会上,金玉来律师做了关于The Implication and dynamics of China Judicial decisions in Shipping and International Trade的演讲。本所顾问李福泉先生亦在会上作了发言。

2005年9月25日本所金玉来律师赴天津参加了2005年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讨会。会上金玉来律师被推选为新一届中国航空法协会理事,并就当前航空法领域内的一些热点问题与与会嘉宾进行了探讨,增进了本所与与会单位的感情。

2005年9月2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苏州恒润进出口有限公司邀请,赴苏州就外贸运输与结汇风险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收到学员们的欢迎。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5年9月17日-18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叶枫律师和饶毅律师参加了"中国律师2005年海商法研讨会"。本所作为会议的赞助单位之一主持了会议的部分议程。会上本所律师于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热烈的交流,就当前海商法领域内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增进了本所与与会单位的感情。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5年7月14日,金嘉杰律师接受了东方卫星电视记者的采访,就消费者如何在旅游合同中维护自身的权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05年6月11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伍健鸿律师助理应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林鹏鸠律师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邀请,赴大连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做关于海上货物保险及理赔等方面的演讲。本次演讲受到法学院师生的热烈反响。本所律师与与会的众多师生、同行就海商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5年5月28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上海华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邀请,赴上海海事大学就公司职员关心的国际货运代理法律与实务问题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收到学员们的欢迎。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5年5月2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李福泉顾问及伍健鸿律师助理受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邀请,赴公司总部就国际货运海外代理风险防范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的演讲受到学员们热烈欢迎,并延长近一个小时回答学员们提出的种种问题。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5年5月5日-7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与本所高级顾问李福泉先生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参加亚太律师协会2005年年会。与会期间,金玉来律师同亚太律协的同行就海商法、保险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2005年4月27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伍健鸿律师助理应挪威船东互保协会邀请,在上海波特曼大酒店举办中国法律结构及中国海上保险合同法的讲座。挪威船东互保协会成员及日本、香港互保协会成员旁听了本次讲座。英国保险仲裁协会仲裁员、资深船长、本所顾问李福泉先生亦在会上作了发言。

2005年3月28日,金玉来律师代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在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开庭,并拜访了分公司及无锡、苏州中心支公司。

就22件北京凯丽华饰品有限公司诉ECT运输有限公司、智傲物流有限公司、智傲物流德国有限公司无单放货上诉案件,本所代理ECT运输有限公司、智傲物流有限公司、智傲物流德国有限公司参与处理此案。2005年3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于北京凯丽华饰品有限公司不能证明其就是交付货物的托运人和货物的所有人,一切证据都表明货物合法的权利人应当为案外人现代顾问有限公司,因此,北京凯丽华饰品有限公司所有上诉请求均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所代理的客户ECT运输有限公司、智傲物流有限公司、智傲物流德国有限公司对结果非常满意。

2005年2月7日,饶毅律师成为本所合伙人和主任助理。

2005年1月30日,本所金玉来律师在上海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会晤商谈合作事项。

2005年1月25-26日,本所金玉来律师、李福泉顾问在湖北武汉拜访了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公司和大地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员,并就业务合作事宜进行了友好商谈。

2004年12月28日,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金玉来律师、饶毅律师受武汉海事法院常熟派出庭的邀请参加武汉海事法院成立20周年座谈会。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姜春荣法官主持会议并回顾了武汉海事法院成立20周年以来的风雨历程以及目前的发展状况。与会的各界人士均给予武汉海事法院成立20周年以来所取得业绩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就武汉海事法院工作方面的不足之处给予了中肯的意见。本所金玉来律师也就法院送达文件的规范性、扣船担保书中明确法院诉讼文件的受送达人以及CCIC在扣船前提供初步报告给法院以证明货损情况等事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本次会议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进一步加强了本所与武汉海事法院的友好关系。

2004年12月18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新运(杭州)公司邀请,赴浙江杭州就国际货运代理法律与实务做了专题演讲。金律师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收到学员们的欢迎。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本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4年12月6日至12月29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和金嘉杰律师助理作为沪上知名法律节目"东方大律师"金牌律师事务所的特约嘉宾,赴上海东方人民广播电台录制节目。在广播里,金律师就本所开展的法律业务以及发展状况,并且就本所新近的几个引起广泛反响的案例向广大的上海听众作了说明,接受了市民的现场咨询。节目在良好的氛围中进行,本所律师出色的工作业绩引起众多上海市民的共鸣。

2004年12月2日,本所金玉来律师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委托,协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就其保险客户的相关报案赴太仓进行了扣押"Nobel轮"、收集证据材料等诸多事宜。

2004年11月1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金嘉杰律师助理、伍健鸿律师助理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邀请,赴无锡就保险合同、水险追偿等内容作专题演讲。与会的中华联合无锡中心支公司下属的几家保险支公司的国际部员工接受了培训。会后,本所律师与中华联合保险江阴支公司的领导就乙二醇项目的货运保险作了业务探讨,整个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4年10月23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叶枫律师、伍健鸿律师助理受中铁快运集团华东中铁快运有限公司邀请,赴公司总部就应收帐款和业务风险等问题做了专题演讲。本次活动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事务所与公司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4年10月22日,本所行政主管刘珏参加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组织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技巧"的行政沙龙活动,并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2004年10月18日,我所金玉来律师和吴蒙律师助理受江阴润华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急赴江苏省常熟市、张家港市和江阴市处理该司1200多公吨苯乙烯在运输途中受污染事宜,受损货物价值约160万美元。考虑到承运船舶随时都有可能离港,我所工作人员在十分紧张的时限内及时帮助客户依照法律规定准备扣船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据并递交武汉海事法院南通庭。10月19日,武汉海事法院南通庭在收到扣船申请文件之后立即裁定扣押M/T"Chembulk Shanghai"号轮,并在本所律师的协助下顺利扣押该轮。随后,经过本所律师与该船船东代表交涉,该船船东按照本所客户的要求提供了160万美元的担保,为货损纠纷今后追偿顺利解决打下良好基础。

国际诉讼律师学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Trial Lawyer )正式吸纳本所金玉来律师作为会员,并于本年10月16日在四季饭店举行仪式 。该学会在美国创立,主要由从事诉讼工作并在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组成。

鉴于本所金玉来律师在海商法领域内的成就和声望,新加坡政府于今年10月14日特聘请其担任新加坡海事仲裁委员会(Singapore Chamber of Maritime Arbitration 简称SCMA)首届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高级助理理事Sabiha Shiraz发来传真并表示热烈祝贺。

2004年9月17日~18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叶枫律师和饶毅律师赴山东青岛参加“中国律师2004年海商法研讨会”。会上本所律师于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热烈的交流,就当前海商法领域内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增进了本所与与会单位的感情。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004年9月14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接受新加坡仲裁协会邀请,将于今年11月份访问新加坡并作专题演讲。

2004年9月10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叶枫律师参加了潘肯胜科(亚太)私人有限公司举办的鸡尾酒会。席间本所律师同金融界、保税仓储业界的经理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就协作事宜交换了意见。

2004年8月26日~27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和伍健鸿律师助理应平安保险总公司邀请赴安徽合肥就“海运保险追偿”作专题演讲。金玉来律师理论结合实践的授课方式赢得与会代表热烈欢迎。本次演讲取得圆满的成功。

2004年5月22日,《Asia Legal Business》(ALB)杂志2003年度亚洲最佳保险事务律师事务所揭晓,本所荣幸地成为上榜的5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4年5月10日,本所金玉来主任律师、叶枫律师、饶毅律师和伍健鸿律师助理应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的邀请,在江苏南京举办水险追偿讲座。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所属各支公司的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均到会参加。金玉来律师所作演讲题目为《如何做好水险的追偿工作》,英国保险仲裁协会仲裁员李福泉先生亦在会上作了《共同海损和船舶碰撞》的发言。